华夏帝国编年史版本一
第二条,朝鲜,琉球王国复国
第三条,日本王国去军事化,朝鲜王国对日本王国有防护的义务和责任,华夏帝国提供宪兵保障。
第四条,北海道自治
第五条,日本官方语言改为汉语
第六条,严惩战犯
华夏帝国编年史版本一
(1895年-1900年)
1895年10月10日日本投降
1895年11月30日朝鲜正式复国
1896年1月1日日本去帝国称号,从此以后改称日本王国。
第七条,日本去除帝国称号
1月2日何子渊出任华夏帝国受降仪式的主使,袁世凯为副使。
朝鲜派出了三个师的占领军到日本东京实行军事占领,华夏帝国派出了两个团的兵力,加上宪兵一共是两千五百人。
朝鲜李坤提出了对日本实行严厉的制裁措施,但是华夏帝国反对朝鲜的制裁措施,在处理日本的问题上华夏帝国和朝鲜王国代表团成员矛盾严重。
但是在华夏帝国的调停下,华夏帝国,朝鲜王国,以色列大公国,琉球王国四方战胜国和日本王国签订的《和平条约》!
第一条,经济合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