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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十大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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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广的第一大罪状是弑父,这是我华夏自古人.伦第一大罪名,只要栽得上去,肯定是放第一位的。实际上,从杨广继位以前杨坚的几次大赦天下,以及不断召唤群臣来各个安慰,也能表明杨坚深知自己行将就木了,杨广又岂能不知?又何必再背这罪名?

杨广的第二大罪状是乱.伦,祖君彦文中的证据是他逼迫妹妹兰陵公主侍寝而致她于死地,实际的情形是兰陵公主的丈夫柳述与杨广政见不合。

这个罪名一出,各种野史纷至沓来,也有杨广临幸杨坚宠妃陈丽华的,也有杨广逼迫杨坚宠妃张丽华的,不一而足。悲哀的是,《资治通鉴》也摘录了野史,写这段历史的时候前后矛盾,漏洞百出。

《隋书》中记载时为晋王的杨广平陈后的事,是去寻找那个亡国败家之君陈叔宝的宠妃陈丽华,还杨广对其一见倾心,想要纳为己妃。

根据《隋书》记载,是大臣高颖杀了陈丽华,免除了这个祸水。可是对照同样是在唐初编写的《陈书》和《南史》中,却是记载是杨广而不是高颖下命令杀掉了这个女人。《陈书》记载:“晋王广命斩贵妃,榜于青溪中桥。”《南史》则记载为:“晋王广命斩之于青溪。”

天下岂有免费的午餐?这些人既然受了突厥人的好处,自然就此做了卖国贼,这也是杨广不愿意看到的。

哪知杨广还没消化完西北方向这帮吃里扒外的东西,久在中原腹地与王世充胶着的李密却给了他真正的会心一击。

才刚过完元宵节,李密便发部了讨伐杨广的檄文,历数他的十大罪状,包括弑父、乱.伦、嗜酒、劳民、滥赋、兴役、征辽、滥诛、卖.官、无信等,总之是“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祖君彦所写的这篇《为李密檄洛州文》,可谓文采飞扬,铿锵有力,除了略有抄袭《梁武檄文》的嫌疑外,也算是完美之作。

这位祖君彦也算是富贵子弟,他当初之所以沦落到与苏游孙山等人在东都办报,实在是因为他的父亲在有些黑历史,这就像某个时代中富农子弟与地主儿子没法加入组织一样。

只能,历史是任意被人打扮的姑娘,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诽谤者不能在专业技能上胜过他,也就只能在道德上拼命抹黑他。

杨广的第三大罪状是酗酒,实际上批评他“自比商人,见要逆旅”。

由于生活苦闷,杨广自从三征高丽失败,又遭遇了雁门之围后,酗酒那是一定的;至于后面那句,大概是因为杨广听从杨瑓的建议开世博会、命令裴世矩经略西域、命苏游到江都开埠吧?

祖君彦的父亲祖珽是北齐仆射,曾杀掉北齐忠臣斛律明月;所以,当薛道衡推荐祖君彦给文帝时,杨坚,“是那个杀斛律明月人的儿子吗,朕不会用他!”

祖君彦身形矮,但记性却一不差,他几经辗转终于有机会把当年杨坚对他的不公正待遇报应到了杨广的身上。

杨坚因为祖君彦的父亲而不用他,祖君彦又何尝不是因为杨广的父亲而怀着私仇?

祖君彦这篇檄文,与陈琳讨曹操、骆宾王讨武则天所写的檄文并称为历史上三大檄文之一,正是因为这样一篇《檄文》,将杨广刻画成了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暴君的形象。

此时,杨广的非死不可吗?或许是,但这并是不因为祖君彦美好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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