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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五章 狱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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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是被他们给抓来的。”老者说道。

“你有多少的家丁?”陈肃又问道。

“三百多人,舰船十艘。”老者如数家珍的说道。

“那你怎么还能被抓到?”陈肃又问道。

“我?哈哈哈。”老者笑了起来。

“要是以前,我可是可能会说的,现在我们两人都被关在这破屋子里,老夫我也就告诉你,私盐。”老者有点自豪的说道。

听到这个答案,陈肃瞪大了眼睛,但是又有点不相信的看着老者,私盐这个东西可一般都是大户,怎么可能落得这番田地。

自宋以降,历元、明而迄于清,可谓中国古代私盐最为泛滥的时期,亭户枭商官宦兵弁等制贩私盐的活动在宋代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发展态势,特别是清代的食盐贩私,“其种类之多,规模之大,区域之广,危害之烈,第积历代盐弊渊薮”。

私盐的历史,陈肃还是比较了解,一是贩私人数众多,结构复杂,贩私活动的地域广泛。明代前期,自江苏“仪真抵南京,沿江上下,自芜湖至湖广、江西等处,盐徒横行”,这种情况到明末更为严重,发展到了“盐徒充斥,无处不闻”的地步。不少“贫穷老少男妇”也加入到了贩卖私盐的行列。

二是贩私数额越来越大。如元顺帝至正年间,山东、河北沿海私贩勾结盐场官吏、灶户,用海船公然贩私,“每船少者买贩数百引,多者千余引”。八年淮东捕获私盐“多至万余斤,少者数十引”。内地陕西、山西一带的私贩无东部沿江、沿海船运之便,则多以驴马等牲口贩私,其“赶喝驴马,多者不下百十头匹”。陕西仅兴元、风翔等州府及所辖县分,每年官府捕获的私盐都在数万斤左右,足见数额不菲。

三是持械聚众贩私成为经常和普遍的现象。明代宗景泰年间,扬州一带“土豪纠合势要,持兵挟刃,势如强贼,夤夜贸易,动以万计”。宪宗成化时,“各处逃囚不逞之徒,私造遮洋大船,兴贩私盐,每船聚百余人,张旗号持兵器,起自苏扬,上至九江、湖广发卖,沿途但遇往来官民客商等船,辄肆劫掠,所在虽有巡检巡捕,官兵俱寡,弱不能敌”。

陈肃知道,封建时代盐作为一个大税收,对犯盐的人打击力度也是很大的,汉武帝时,对私盐贩子“钛左趾没入其器物”。“钛左趾”是在左脚趾挂上6斤重的铁钳,“没其器物”是没收生产工具,煮盐的工具当年也相当值钱。唐代“自淮北置监院十三”,捕私盐者。私盐贩子要杀头,连相关官员都要连坐。五代时,盐法最酷,贩私盐一斤一两就可以正法。宋代略宽了一点,无非是杀头的标准放到三斤或十斤而已。

“怎么?你还不信老夫?”老者微微不爽的说道。

“你说你犯私盐,那你怎么会在这里?”陈肃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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