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 问题很多,但都不大
毕竟都知道分公司油水多,以后还可能分股份。
除了这些外,其实还有一些没有明确分公司的名字,实际上已经开始进行分公司运作的。
比如曹志强卖掉的那个食为天饭馆。
食为天,本来是曹志强开的一家饭店,但不是个单纯的饭店,更像一个厨师加服务员的训练班。
红光机械厂原先的年轻人,大都喜欢去红光百货公司跟运输公司这样的地方,毕竟见多识广,收入也高。
具体做法,就是这些公司在内部发行内部股,由不同子公司的全体在职人员持股,所有工作人员都成为股东,成为名副其实的集体制企业。
当然了,虽然是集体制,但持股比例,会按照职位、投资比例以及影响力等因素进行划分。
像普通职工,持股当然就少,但是像领导,持股自然就多。
如曹志强这样的开创者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当然最多,理论上要超过百分之四十,但不能超过百分之五十一。
毕竟是集体制,你个人超过百分之五十一,那就过线了。
但像中年人,折腾不动了,往往就喜欢去饭店当服务员之类的轻快工作。
后来,曹志强把食为天卖了,但食为天暂时还是因循守旧,依旧雇佣红光机械厂派过去的那批人。
另外,红光机械厂内部的食堂,也进行了一定改造,开始利用食堂自己的师傅,大规模培训内部想当厨子跟服务员的人。
而像董书记、李厂长、陈家邦以及保卫科曾科长等等,自然也要根据贡献大小,免费分不等的股分。
这种情况,当然是皆大欢喜。
而且事实上,经过这种内部分化改革之后,红光机械厂的总体财务状况,确实得到了极大的改观。
哪怕是红光机械厂原先那些不赚钱,纯赔钱的行当,比如宣传科、文工团之类,也可以通过抽调人员的方式,加入不同的子公司。
所以,现在红光机械厂的人,都求爷爷告奶奶的走关系,希望能从总厂,调去下面的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