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木焦山镇的廉政公局
这能不让他们不恨你吗!
最后,那个警察直接就可以让犯罪嫌疑人——威逼利诱“罪犯”们自己主动提出——你这个正义法官必须回避这个案件……
于是,你想审判都没得审判啊,然后又众叛亲离的,左右不是人啊!
倒不如得过且过,随波逐流吧!
反正,法不责众,法不责官!
木焦山镇的廉政公局
而其实罪魁祸首就是“木焦山镇的廉政公局”
一、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法官,升职加薪,加官进爵,不用接受法律制裁甚至任何的处罚,更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而那些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小心谨慎依法审判的,却到处得罪人,还没有灰色收入,于是也不能讨好上级,就更不能加官进爵了,正是吃力不讨好啊!
如何得罪人呢?
那个法官是不会受到处罚的,检察官,警察也是,都有豁免权!
就算真的发生什么重大的违法的事情,也顶多停职,最多也是免职,然后也免去了刑事处罚,镇里自会去赔偿!
那个警察为了满足指标,甚至出色完成指标,或者奖金,获得福利待遇,甚至一等功二等功的永世不朽的大功劳,不惜确保每次获得的每一个嫌疑人就是罪犯,哪怕他(她)不是,也想尽办法令他(她)是,于是就有了很多冤假错案了!
这时,如果法官质疑警察的办案侦查刑讯等过程,那么就得罪警察,阻碍别人发财了——常言道,“断人衣食,犹如杀人父母”,你想警察如何不恨你!
那个警察的证据本来是已经经过了检察官的指点提示而制造的,而你却偏偏说理据不足,事实不清,这不是跟检察官过不去吗!
这不是活生生的打脸吗!
而其他法官都是这样审判的,都是葫芦官判葫芦案,制造不少冤假错案,而你反而伸张正义,维护法纪,这不是变相说他们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吗!